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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cts c4v23to31 Sermon

Abstract

經文:使徒行傳 4:23-31 黃紹權牧師-多倫多以馬內利華人浸信會 筆記: v.23-"釋放( Ἀπολυθέντες)"有別於 λυω,前者是指一些人被有權勢的人,從壓迫中獲釋。這可見彼 得和約翰先前所受的遭遇並不容易,並且同時見到大祭司集團耍弄權力的行徑。 v.24-"同心合意(ὁµοθυµαδὸν)是一個組合詞(ref. BDAG),由 ὁµός(one and the same, common) + θυµός (termination)結合而成,曾用於 1:14;2:1, 46 及 7:57;8:6;12:20;18:12;19:29; 20:18,亦可釋作"全體一致"。換言之,門徒對於彼得和約翰的遭遇有同一樣的切身解讀,這 與先前大祭司集團要討論如何"辦"門徒時,眾說紛紜的情境有很大分別。-"主啊!(Δέσποτα)",這種對上帝的稱呼在四卷福音書中只曾於路加福音 2:29 用過一次。 (另外彼得前書 2:18 及後書 2:1 亦曾用過。)其他用這個稱呼的就有保羅(提前 6:1, 2;提 後 2:21;提多書 2:9)、猶大書 4 和啟示錄 6:10。-從這種觀察,Δέσποτα 這稱謂所帶有的法治權是門徒對上主的了解。而且對法治的受眾與空間都有 明確的介定(天、地、海和其中萬物)。 vv.25-26-這兩節經文是引自詩篇 2:1-2,而門徒把這兩節經文納入是聖靈藉大衛這位先祖的說話,其中 主旨: (i)外邦人的敵對和謀算虛妄的事的因由(Ἱνατί, Why)是甚麼呢? (ii)全地的君王與臣宰一同集結,針對上主和祂的彌賽亞(受膏者)。 *門徒對於大祭司集團的行為的解讀:原來早有舊約聖經的依歸。因此,門徒的焦點是上帝的話得 以成就,而並非要向大祭司集團進行反擊。 vv.27-28-門徒們以剛剛面對大祭司集團的境遇與 vv.25-26 的聖經啟示互相印證,發現原來十分對稱,於 是乎他們得出一個結論:"成就祢手和祢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"(焦點是神的作為) vv.29-30-重新認定未來當作的事奉: (i)叫僕人大放膽量講神的道 (ii)當上帝伸出手行神蹟奇事時,是隨著聖僕耶穌的名行神蹟。 v.31-房子震動,即表達有神同在的證明(cf. 16:26;出埃及記 19:18;詩篇 114:7;賽 6:4)-結果:眾門徒在禱告時被聖靈充滿,並自此放膽講神的話。-留意門徒的禱告是得到神馬上的回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