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此非常感谢论坛法佬张律师的帮助,让我们有重拾维权的信心,在我们迷茫的时候给了我们帮助以及方向!!!
维权进展:
1、我们给12348拨打了电话,话务员的意思是我未婚妻是成年人,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,导致这样的结果她认为是因为我女朋友意志不坚定导致被诱导消费,并说明商家那边也的责任,单具体没有细说。
2、我们给12315打了电话,话务员说我后面被诱导的20888元的费用属于套系服务,这属于套系不归他们管,让我们拨打12312。
3、我们给12345拨打了电话,并告知了所有的事情经过,话务员说是帮我们记录反馈,预计5个工作日会有人联系我们,说是会找承办单位人员进一步处理。
4、至于警察叔叔,忘记是给前面谁拨打电话时,询问了报警有用吗,回复的是这是经济纠纷,报警没用。
2024年8月21日:市场监管局的人回拨电话,说都是我们的问题,服务以及履行完啦,我们就说怎么可能旅行完,那个赠送的服务都还没开始,就履行完。后面就开始在和稀泥,和稀泥就算了,给我的感觉还是他站在商家的立场上,一直和我们抬杠,也不去了解事情,有没有合同也不知道,合同怎么样的也不知道,让他把他看见的合同发给我们看看,他就不能加联系方式,让他单方面发邮件也不行,总之就是我们有问题,我们提出的新问题,他会去找商家了解情况。真的服了,我反手就打12345投诉这个人。哎现在维权也太难了。
2024年8月24日:我们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了律师,律师说这确实涉及到诱导消费,但是因为我们自己受理证据不足,建议报警在警察的帮助下,把合同之类的证据要到手。并告诉我们不一定会胜诉,但是维权成本(委托律师的话大概五千)、时间等综合成本考虑进去的话。建议我们最好协商。当天下午在帽子叔叔的调解下,表示原因退还我们未去拍摄的费用9000元,并在15个工作日内到账。
感谢热心佬们的帮助,希望大家一定要理性消费!!!!